近日,滦平县召开了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有关人员结合自身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具体案例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李景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公、检、法、司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监管等三点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管理,接受矫正,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把刑期当学期,把各项矫正活动当课堂,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做自食其力的典型模范。

下一步,滦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推动检司协作互促共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有效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滦平、法治滦平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