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滦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上半年,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1件。其中业务部门记录报告67件,占比94%;综合部门记录报告4件,占比6%。
下一步,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落细,严格执行“逢问必录”,不断强化“有责必究”,将“三个规定”作为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的有力抓手,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