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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3日在滦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淑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滦平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7年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加强队建强素质、务实创新重规范、突出监督树权威、服务大局上水平”为发展路径,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主要工作

一、着眼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上水平

牢固树立和增强“四个意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惩防并举,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充分发挥侦查职能,围绕发展大局,紧盯重要领域、重要部门、重要环节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21人,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市前列。着眼贪占、挪用扶贫款项、骗取国家专项款等腐败行为,立案查处村干部贪污、挪用犯罪6件12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类犯罪2件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全方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8次,扶贫领域预防调查2次,职务犯罪分析3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28次,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19次。撰写的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得到县四大班子和县纪委、县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被市院作为优秀报告推荐到省院参加全省评比。邢家沟门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到省、市院表扬,市院为此在全省职务犯罪预防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各位代表,多年来,我院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干警坚守在反腐败工作第一线,为反腐败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部门干警在面临转隶的情况下,依然做到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劲头不减,确实可歌可敬!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平安滦平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平安滦平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和谐。

宽严相济,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破坏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惩处。共批准逮捕87件113人,提起公诉184件261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不批准逮捕23件23人,不起诉12件17人。同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促成刑事和解8件9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

打防结合,维护合法有序信访环境。对严重缠访、闹访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批捕1件2人,提起公诉4件4人。对合法正常信访,耐心接待,妥善处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5件142人,无一进京赴省上访情况。特别是在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敏感期间积极作为,由被动受访改为主动下访,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缓解了全县信访工作压力。

(三)多点发力,全方位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制定实施《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实施意见》《滦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基层服务发展区域责任划分办法》,将“五大功能区” 及辐射行政区域划分为三大片区,三名副检察长各负责一区,立足检察职能,多管齐下,为全县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保障全县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阻工行为,对此类犯罪打破一般原则和常规做法,采取可捕可不捕的捕,可诉可不诉的诉,快捕快诉,批捕3件4人,提起公诉6件9人;组成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积极为重点项目、药发大会、旅发大会、创城活动等志愿服务70余人次。

全力保护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环生态环境犯罪,提起公诉非法采矿案件2件5人,滥伐林木案件2件2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职能部门移交公安机关破坏土地类犯罪案件线索1件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大型宣传活动2次。与丰宁、赤城、怀柔三地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检察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探索生态环保检察协同办案的“同城效应”。

全面推进民生检务。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排查销售假药案件线索1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线索1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开展涉农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聚焦“三农”领域坑农害农犯罪,依法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案2件,提前介入销售伪劣产品案1件,提起公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件,全力维护“三农”利益;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起诉2件2人,不诉率33.3%。办案过程中特别注重心理疏导、法律教导、亲情引导,全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

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在国家宪法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组织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向社会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20人次;成立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先后5次深入职教中心、二中、三中等5所学校为2000多名在校学生讲授如何防范校园欺凌,远离未成年人犯罪;驻金沟屯扶贫工作队员将精准扶贫和精准普法相结合,对一些“法盲”、“钉子户”上门入户,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二、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突出监督树权威

围绕司法活动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

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坚持不枉不纵,追捕5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6人,撤案2件13人。对错误裁判提出抗诉2件2人,获改判2件2人。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1件次,纠正审判机关违法7件次。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执法规范化检查和社区矫正人员托管漏管专项检查为抓手,查办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中玩忽职守案1件1人;联合看守所、武警中队安全防范大检查12次,参加狱情分析会12次,消除安全隐患22起;为在押人员上法制课10 次,谈话108次;针对看守所安全隐患和社区矫正不规范问题,发出口头建议22次,书面建议5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8件8人,被办案单位全部采纳。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部门搭建“两法衔接”网络平台,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监督行政机关移交刑事案件2件;办理首起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某房产公司履行追缴所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7万余元的职责;联合地税、国土部门开展清收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活动,摸排出3家企业拖欠税款133.48万元;加大民事执行力度,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与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与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三所一中心”联络机制实施意见》,构建完善了调阅案件、调查取证、扩大监督渠道等工作机制;监督法院仅用10天时间执行完毕一起久拖未执的21名农民工讨薪283758元案件,赢得良好社会效果,防止了一起群体访的发生。

三、围绕司法为民主题,实化举措提公信

牢牢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和执法瑕疵发生,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规范化水平在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中获得市院充分肯定。

(一)全面加强内外监督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决服从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保检察等重要检察工作和重大事项,注重征求、倾听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的评价和建议。全年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0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和检察开放日3次,观摩评议公诉出庭1次。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以公开保公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3条,法律文书193条,公开率99.3%。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各项检察职责及依法履职情况。以评查保质量,加大评查密度和力度。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注重评查结果的运用,全年评查案件320件,评查覆盖率高达79.6%。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保规范,完善办案系统运行。对办案全程跟踪、动态监管、及时预警,确保了办案规范化。

(二)深入落实司法改革

按照上级部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办案责任制等七项重大司法改革任务。通过成功的改革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感,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在全市案件质量定性考核中位居第二。

(三)务实创新工作机制

积极应对司法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创新工作方法,构建有效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有效保障。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帮助检察官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法院、公安会签《关于在办理轻伤害刑事案件中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有效解决轻伤害案件“取证难”、“处理难”问题;与司法局会签《构建新型诉辩关系的意见》,最大限度发挥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和执法不严等方面的作用;组织编辑《刑事证据规则法律规范汇编》作为办案遵循,建立自动轮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建强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教育、监督、管理、培训、考核五位一体,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制定《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为重点内容,以党组、支部、部门为单位,以上课、座谈、答题竞赛等多种形式,每周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学习情况纳入考核范围。针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专门制定《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上级部署的“两学一做”、 “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等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三八、五四、七一、十一、宪法日,举办演讲、党课、参观学习等旨在提高队伍思想政治水平的活动。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司法领域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专项整改、“微腐败”专项治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为载体,开展检务督察41次,警示谈话10人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确保检察干警依法履职和廉洁自律实现了全年零违纪

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努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实行40岁以下干警“主辅岗实训制”,为年轻干警提供锻炼和展示平台;建设“滦检书屋”和“滦检文化长廊”;开办“滦检讲堂”,业务讲课8次,其中1次获得全省检察培训精品课程;组织岗位练兵6次,业务竞赛3次,参加系统业务培训20次,培养精品课兼职教师1名6人获得检察系统省、市级荣誉和奖项。

各位代表,我院取得的上述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滦平检察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是不少:一是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和服务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理想,履职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干警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三是“智慧检务”建设较为滞后,开发和应用能力不够;四是复合型、拔尖型人才短缺,干部断档现象突出,梯队模式无法形成。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18年工作谋划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沿着“加强队建强素质、务实创新重规范、突出监督树权威、服务大局上水平”的发展路径,努力实现“队伍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的目标,为滦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围绕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继续坚持教育、监督、管理、培训、考核五位一体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干警司法办案、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中发现违纪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制度。

全面加强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细化监督措施,畅通监督渠道,提高监督办案数量和规模,突出监督实效。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罪犯和未成年受害人的双向司法保护。同时,深化检校共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非法侵害。

三、大力加强和改进“智慧检务”建设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构建“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总体架构,以“智慧检务”推动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管理科学化、检务保障现代化,以提升业务质效、铸就过硬队伍。

四、深入落实司法改革,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对过去两年进行的七项司法改革中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研究有效措施,构建配套制度机制,补齐短板,使各项改革确实落地生效,确保改革正能量最大化。

继续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协调衔接机制,细化和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也带我们踏上了新征程。2018年,滦平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奋力前行,用新时代检察新作为,为新时代美丽滦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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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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