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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0日在滦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淑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8年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滦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8年主要工作

一、着眼全县中心工作,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刑行并重,全力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提起公诉非法采矿案3件4人,滥伐林木案2件2人,非法占地案2件4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组织我县滦河流域河道专项治理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并协同国土、林业、环保、水务等部门履职尽责,对流域内非法采砂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关闭清理存砂采砂点37处,基本恢复了河道环境,保护了行洪安全,使多年存在的滦河流域采砂乱象得到全面整治。

(二)惩防并举,全力优化合法有序的发展环境

与监委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扶贫、征拆等领域严重破坏滦平经济发展和政治生态环境的贪腐犯罪,受理监委移送贪、贿案件8件12人,决定取保候审4件7人,决定逮捕4件5人,提起公诉6件8人;严厉打击影响重要工程项目推进的非法阻工行为,批捕破坏生产经营案5件7人,提起公诉7件15人,有效确保了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严厉打击严重缠访闹访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5件7人,提起公诉6件8人;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积极承办县委交办的重大信访稳定任务,有效缓解全县信访工作压力,维护了信访稳定。

(三)扫黑除恶,全力创造平安干净的社会环境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精神,采取捕诉合一、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办案团队等有效措施,既做到了快捕快诉,严格把关,又确保了案件质量,收到了“稳”“准”“狠”的打击效果,在净化社会环境和保障农村班子顺利换届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功办理了中政委和央视关注的“沙霸”和“套路贷”两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对两个团伙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19人从快批捕;对证据不足的11人不予逮捕并制定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确保了后续11人全部得以诉判。立案监督涉恶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的“沙霸”团伙1件23人,全部获实刑判决。同时认真贯彻深挖彻查工作要求,深入重点乡镇、居民小区组织大型宣传3次;排查近三年公安机关呈捕案件362件,审查起诉案件668件;向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发放线索举报单200余份,个别谈话20人次,通过以上工作发现并移交相关部门案件线索7件。

(四)宽严相济,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司法为民主题,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精准落实严打与宽缓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侵害未成年人、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严,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共批准逮捕117件161人,提起公诉200件281人;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及主观恶性小、社会影响小的轻微刑事犯罪运用以案释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共不批准逮捕11件12人,不起诉18件26人。

(五)精准普法,全力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原则,围绕公益诉讼、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宪法实施等主题,先后7次组织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接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为有效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和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护佑祖国未来的健康成长,深化检校共建和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全县39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签署《法治教育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4名班子成员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20名宣讲队员担任小学及幼儿园的校外法治辅导员,开展防范校园欺凌、远离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法治巡讲7次。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提高依法监督能力

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更高要求,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针对司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精准监督,统筹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发展,有力促进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努力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强化诉讼监督质效

依法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4件15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1人,撤案4件4人;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案件3件,追捕1件1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件7人;提出抗诉2件2人,市院支持抗诉2件2人,已获中院改判1件1人;依法提出纠正违法34件,其中纠正侦查机关违法行为28件,纠正审判机关违法行为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2件32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办案机关采纳;对司法部门在社区矫正中存在的管理违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监督撤销1名违规在矫人员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看守所存在安全隐患、混押混管、药品管理混乱及法院财产刑违规执行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9份,相应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

(二)坚持做强民事检察,全面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依法办理民事非诉执行监督、民事执行监督19件,针对执行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9份,建议全部得到采纳。针对审判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法院及时予以纠正。

(三)坚持做实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全面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民生权益

着力构建多元化行政检察监督格局,与县法制办联合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会议,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县监察委会签《滦平县监察委员会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县“两办”联合发布《中共滦平县委办公室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督促国土、水务、林业、环保等部门及时履职,发出检察建议42件,均得到采纳。督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网络餐饮服务等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立案16件,已经结案14件,其中1件被河北省院确定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予以发布;督促人防、国土部门追缴青水湾小区欠缴防空异地建设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0余万元。

 三、突出自身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牢牢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切实强化对自身司法权力行使的监督,通过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了检察权规范正确运行,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全年批捕和公诉正确率100%,无执法过错情况发生。

(一)丰富外部监督途径

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公开程序性信息371条,法律文书218份,重大案件信息10条,重要工作信息12条;办理律师网上预约与代理307件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出庭评议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等专项监督3次。

(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按照案件类别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制定《司法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完善办案评查和流程监控制度,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案件评查覆盖率超过90%,并将评查结果纳入考核。

(三)建立部门间制约机制

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和加强涉黑涉恶案件、非法集资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工作;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侦诉协作提高案件质量的意见》,完善补充侦查机制,有效规范办案部门补充侦查工作;与县法制办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的具体责任和工作程序;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协商,拟签《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意见》,以规范检察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权等检察权的行使。

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为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为民,“拉得出、叫得响、打的赢”,按照习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一)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坚决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彻底肃清腐败流毒影响;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八项规定》;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新模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实体与网络并重,构建有效防范、预警、处置机制。

(二)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部署,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同考核;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整治等各个专项活动;重新修订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值班带班等机关管理制度6个112项内容。为确保制度落实落地,研究制定了《检务督察办法》,开展精准督查28次,督查出6方面不规范问题,即时进行了整改,继续保持了全年零违纪。

(三)着力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继续推行年轻干警主辅岗实训制,为干警提高综合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搭建平台;建立出庭评议制度和案件讨论制度,提高审查案件和出庭公诉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办“滦检讲堂”,由业务骨干、年轻干警上台讲课12人次;扩建宣写队和宣讲队,下达宣写和宣讲任务,全年共撰写外宣117篇,信息129期,调研86期,被省、市级媒体转发87篇,组织宣讲7次;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特色岗位练兵3次,专题知识竞赛4次,专项业务培训31次;与天津、北京两个基层院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公诉论辩赛、理论研讨会和专家授课活动2次;制定实施《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部门考核办法(试行)》。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荣获“2017年度全市先进检察院”、公诉部门被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共青团承德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5名同志获得市级嘉奖和荣誉称号。取得的上述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我们也深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不够充分、不够平衡,存在“重刑轻民”“重刑轻行”现象;二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智慧检务”建设较为滞后,依托科技手段服务检察工作的能力欠缺;四是司法改革相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此,我们将在2019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研究解决。

2019年工作谋划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人大十六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滦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完善升级两法衔接平台,以科技强检助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轮驱动”、均衡发展,以切实全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全面到位的监督,有效解决司法不公、不规范、行政执法不严、怠于履职、违法行政等问题,有力提升滦平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生态环保、民生民利、安全稳定等重点,采取刑事打击、两法衔接、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提供最强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促进我县生态、经济、法治等各方面建设再上新水平。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确保快捕快诉、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和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强化扫黑除恶工作效果。系统梳理黑恶犯罪案件的现状、成因及规律,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检察建议,全面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将扫黑除恶工作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发展。

四、加大服务民营经济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为企业家创业创新营造宽松的法治环境,促进滦平民营企业良性发展。

五、积极落实司法体制配套改革

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案件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司法档案、员额入退机制等相关司法责任制措施,推动司法改革全面落地生根。

六、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标准实化细化举措,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从强育检,培养新时代一流检察队伍,以一流队伍实现一流业绩。

各位代表,2019年,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业绩,为开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做出积极贡献!

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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