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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晓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承德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忠诚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67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18件,审查起诉案件308件,诉讼监督案件30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1件。

一、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出台实施《服务建设高质量发展“生态强县、美丽滦平”打造一流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一)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响应县委县政府部署,认真落实全县疫苗接种任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社会责任,组织干警到包联社区排查、执勤329人次,深入包联乡镇、企业对疫情防控、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研督导6人次。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利用远程提审、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办案360余人次,办理律师异地阅卷5件次,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落实《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强化服务保障,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盗窃民营企业财产等犯罪5人,为企业追赃挽损60余万元,有力指控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3人,起诉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5人,监督撤案1件1人。深入实施“十百千”工程,优化帮扶企业举措,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犯罪9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立案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份。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制定实施“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相关实施意见,办理河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件,实现司法与行政执法的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了对河湖、森林草原的管护力度。

(四)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积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断卡”行动,依法批捕电信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25人,起诉27人。推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制发检察建议1件,提出纠正违法3件次,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人,涉案金额5700余万元。组织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集中宣传10次,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效果显著。办理的“崔某某洗钱案”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制作的《别样饶舌唱法揭秘非吸套路》普法微视频获得河北省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大赛优秀奖;1名检察官荣获河北省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二、积极能动履职,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展现检察担当

始终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能动司法、主动履职,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滦平、法治滦平建设,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依法批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9件95人,提起公诉253件340人。严厉打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起诉7人;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毒品、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90人,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规范监检衔接,增强反腐合力,提前介入并参与案件会商,有效引导监委调查取证,起诉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2人,对涉黑恶案件及线索开展倒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名检察官分别荣获全国和省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摸底排查辖区内窨井盖和农村机井百余个,发现问题隐患5类,制发书面检察建议2份,受到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全部整改到位,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减轻诉累的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0%以上。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及主观恶性小、社会影响小的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33件54人,不起诉26件31人,努力减少社会对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开展涉检信访苗头和隐患专项排查,实行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建党一百周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任务。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收群众来信来访12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同时做好稳控、疏导、化解工作,全部实现案结事了。严格落实群众首次来访基层检察长接待办理制度,检察长接访、参与联合接访17次,包案7件。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民利中释放检察温度

始终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深入落实“四个最严”①要求,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9人,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联合卫健部门开展餐饮具监督,实现县域监督全覆盖,有效保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对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牵头召开“飞线充电”“挤占消防通道”整治磋商会,立案6件,切实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隐患。

(二)做深做好为民实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为群众办实事125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做好脱贫户动态监测、后续帮扶等工作,为帮扶村购置5万元取暖设备。坚决守住防返贫底线,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共救助26人,发放救助金17.8万元。完善以“案-件比”②为核心的质效评价体系,“案-件比”下降至1:1.0435,以最少环节和最短时限办结案件,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落实落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批捕4人,起诉9人;不批捕4人,不起诉2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附条件不起诉③3人,犯罪记录封存5人,制发《督促监护令》④22份。针对校园周边违法销售香烟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县城辖区中小学周边进行专项整治。持续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见质见效,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9次,制作普法微视频20个,积极参与“护苗·绿书签”行动,以多种形式让法治精神根植于中小学生心中。

四、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监督

始终强化法律监督,坚守客观公正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立场,着力完善检察监督体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件、撤案7件,提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意见13件次;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罪漏犯各1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2人,改判1件1人,发回重审1件1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向社矫部门提出监督意见建议10件次,依法办理社矫人员又犯罪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财产刑执行监督纠正意见9件次,向看守所提出安全防范等方面检察建议6件。

(二)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坚持精准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其中,办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支持起诉案件16件。牢固树立“精品办案”思维,总结办案经验,提升办案质效。在2021年11月召开的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我院以《强化“三个同步”凝聚“三方合力”着力提升民事执行监督办案质量效果》为题就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做典型交流发言;办理的闫某某等10人与滦平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三)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⑤案件3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政府办、法院、司法局联合制发《关于贯彻执行<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有效维护法律权威。

(四)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努力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常态化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⑥,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办理的“驴友族”在金山岭长城未开发区域随意攀爬危害长城案,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联合县旅文广电局等九部门制定《滦平县长城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协作机制》,并依托该机制办理了聂某某等2人刻字损害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此做法被检察日报、中国文物报、最高检公众号、国家文物局公众号、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媒体刊发报道。积极开展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件,有力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力度。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推进“四化”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始终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余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高标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觉悟。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院党总支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的《年轻党员促党建引领“一号检察建议”扎根一线》和《以“五个坚持”助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发展》的典型事例被河北省检察院推广。

(二)巩固意识形态建设。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清单四机制”》,开展肃清政治流毒专项行动,聚焦选人用人、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案件等6个方面11项内容进行彻底排查,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进一步规范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网络媒体阵地的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三同步”⑦工作机制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1415条,奏响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主旋律。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效整治顽瘴痼疾,以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5人,总结完善各项工作机制9项,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坚持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干警持续敲响警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⑧,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案件事项30件。以开展“六治六提”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整顿为契机,严明纪律规矩,自查出问题68个,全部立行立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轮训等208人次,开办“滦检讲堂”12期,干警业务素能得到有效提升,2名检察官分别荣获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冀青之星”荣誉称号。强化检察理论研究,撰写宣传稿、信息、调研296篇,被国家级、省、市级媒体采用98篇。加强检察管理,制定《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入额院领导办案相关规定等10余项规章制度,评查案件252件,院领导办案141件,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办案客观公正。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公开听证31件次,参加座谈会2次,征求意见、建议15条。我们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⑨职能,公开程序性信息388条、法律文书256件,以“阳光检务”助推规范司法。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检察业务位于全市前列,荣获2021年度河北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有9名检察官和2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成绩催人奋进,问题促人警醒。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临新时代更高的履职要求、更重的政治责任,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发展格局,服务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工作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新发展阶段,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的三个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面对新发展理念,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新要求,司法办案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强化。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改进、努力提升。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引领,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施全域乡村振兴战略,奋力开启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扛起新担当。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逃税骗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妥善化解金融风险,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强化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捕诉职能,严厉打击贪贿渎等职务犯罪,坚持“零容忍”,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是聚焦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牢记人民至上,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项工作。转变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⑩和各项政策措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平安滦平建设实现更高水平。

三是聚焦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实现新作为。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贯彻落实《民法典》及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助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深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讼诉“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全力构建公平公正的执法司法环境。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各界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监察、侦查、审判机关履职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坚持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全面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提升监督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聚焦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取得新成效。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全覆盖抓好实训练兵,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双提升。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思想根子”“制度笼子”上加力整治顽瘴痼疾,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风好正扬帆,奋进正当时。2022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启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用实际行动和优秀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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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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