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晓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二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强化政治之责、社会之责、法治之责、治检之责,依法全面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960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97件,审查起诉案件304件,诉讼活动监督案件95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0件。
一、强化政治责任,创新能动履职,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找准履职着力点,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
(一)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滦平建设,将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3人,提起公诉253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邪教类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112人。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办理涉疫情犯罪3件,维护良好防疫秩序。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打深打透,起诉涉恶犯罪10人。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做到配合顺畅、制约有效,起诉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2人,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
(二)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护航碧水蓝天净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持续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4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其中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开展河湖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排查水资源水生态安全隐患35个,立案督办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7份。办理的督促履行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我院“三位一体”推进水资源水生态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报道,并被河北广播电视台专题报道。
(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25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业经营人员犯罪案件,不起诉2人,防止企业因案致困,杜绝“办了案子、垮了企业”。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集中攻坚行动,减轻民营企业诉累。制定《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对接联系机制》,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领域犯罪7人,追赃挽损80余万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全面排查去年以来办理的毒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洗钱罪的上游犯罪12件。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防范非法集资、反诈等集中宣传活动10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
(四)着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认真开展重复信访案件、信访积案清理等专项活动,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受理的27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及时办理、按时回复答复。严格落实群众首次来访检察长接待办理制度,检察长接访、参与联合接访12次,包案3件,办理的吴某某信访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任务,未发生涉检进京、赴省访,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检察贡献。
二、强化社会责任,践行司法为民,全力守护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以高质量的检察服务,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一)尽心尽力办好民生案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成立专门办案组,明确专人专办,追捕涉养老诈骗犯罪2人,起诉4人;制发相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切实用法律手段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5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3人。依法支持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起诉维权15件。深化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0人,发放救助金16.2万元,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情。
(二)更实更细做好诉源治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在监督办案过程中,针对个案、类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助力相关职能部门更好依法履职、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深化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督促10家寄递企业完善相关制度,筑实寄递安全“防火墙”;深化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针对安全生产问题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100%,促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大幅提升。
(三)治标治本抓好理念转变。突出法治理念引领,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追诉的同时,依法不批准逮捕64人,不起诉142人,与去年同比分别增加6.67%和294.4%。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11%,为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案件办理中大力推行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媒体矩阵作用,发布网站信息200余条、微博微信1500余条,70篇普法宣传稿件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承德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刊载。
(四)用心用情护好未成年人成长。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⑥融通发力。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特殊保护制度,督促开展入职查询3200余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0余份。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⑦5人。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5人。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14次,受众群体3000余人次。与县教体局联合制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试行)》,17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受聘为41所城乡中小学、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相关经验做法被河北法制报报道。
三、强化法治责任,加强法律监督,全力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做优做强“四大检察”,实现精准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落实最高检部署,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⑧,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2件,提出侦查活动监督意见8件、追捕3人、追诉1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件,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意见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社区矫正监督意见10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9件、监管场所监督意见7件。
(二)深化民事诉讼监督。全面贯彻民法典,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8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注重协作配合,与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吕某某与某银行、王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三)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坚持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件,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程序违法案件6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措施,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⑨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积极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已整改。
(四)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100%。加强与行政机关密切协作,与县林草局等六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意见》,努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的“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被河北广播电视台报道。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立案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的督促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强化治检责任,锤炼能力作风,全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引领业务,严管厚爱结合,全面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政治忠诚更加牢固。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件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50余次,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舆论引导,精准发布检察信息1632条,确保意识形态网络安全。
(二)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六治六提”、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政治监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次,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50余件,为干警持续敲响警钟。认真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等重大事项111件。坚持刀刃向内,扛起主体责任,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好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三)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360条、法律文书44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深化案件公开审查,参与审查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达180余人次。推行异地阅卷、网上阅卷等措施,办理律师预约与代理140件次,接待异地阅卷15件次,为律师办案提供信息化服务。规范检察权运行,加强案件质量数据指标日常监管,强化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入额院领导发挥“头雁”作用办理案件140件,切实做到压实办案责任,提升办案质效。
(四)队伍素能不断提高。出台《2022年检察干警素能提升和政治轮训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岗位练兵、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活动457人次,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同堂培训2次,干警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充分借用“外力”“外脑”,聘请14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更好助力检察工作。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交流调整班子成员3人,职级晋升3人,招录干警3人。一年来,有1名干警被评选为省级案管人才,7名干警被县委授予最美志愿者、三八红旗手、“爱岗敬业好青年”等称号,4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授予标兵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落实各项决议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情况,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我们主动接受侦查、审判、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制约监督,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工作通报等多种形式,全面落实独立行使检察权与相互监督制约的法律规定。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8次,从律师、公证员、社区等不同行业人员中聘请听证员18名,组织参与公开听证审查案件96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正义。扎实有效的工作赢得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各位代表,2022年我院检察工作继续保持优质发展,各项检察业务始终处于全市第一方阵,17项创新亮点工作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全院及多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问题促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切入点还需进一步精准、举措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还需进一步开阔;四是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能和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
二〇二三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县委谋划提出一系列中国式现代化滦平场景,检察工作面临更高履职要求,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将法律监督与党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锐意进取、勇于担当,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开创“生态强县、美丽滦平”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开新局的行动指南,加强党建统领,深化政治与业务相融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扎实有效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中心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扎实推动平安滦平、法治滦平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努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以更实举措做好民生实事。做优做实人民至上,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更加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检察工作。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着力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确保“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着力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机制,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数字检察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以更严要求夯实检察根基。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推进检察管理科学化,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能力水平。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牢记初心使命、创新能动履职,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将更高的检察智慧和更优的检察产品,绘入中国式现代化滦平场景,为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