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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 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晓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三年主要工作

202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091件,同比上升20.8%。其中,刑事检察904件,民事检察29件,行政检察57件,公益诉讼检察101件。总体案件质量居于全市前列,9件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着力点,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彰显检察成色。

(一)持续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滦平建设,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0人,提起公诉366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起诉放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10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打深打透,起诉涉恶犯罪4人。规范监检衔接,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起诉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3人,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二)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起诉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秩序犯罪7人,追赃挽损69万余元;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9件,同比上升70.6%。与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清理经济犯罪案件“挂案”,为企业卸下包袱,真正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三)持续守护天蓝地绿水秀生态环境。扎实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针对破坏大气、水、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四个领域”问题,办理案件92件。与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32个部门(乡镇)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人大监督、行政执法、属地管理与检察监督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办案理念,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4人,督促清除各类垃圾633.8吨,增殖放流鱼苗50万余尾,补植林木6200余株,完善制度8项。办理的督促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督促保护首都水源地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刊发。

二、依法能动履职,运用法治力量,更好促推社会治理

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结合检察办案,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中彰显检察特色。

(一)以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不批捕83人,不起诉145人。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超过90%,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分别达到95%、90%;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诉前羁押率下降至18.87%;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醉驾等案件126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与司法局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化解行政争议7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发放救助金24.9万元。

(二)以法治方式推动诉源治理。贯彻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集中开展“平安寄递”“断卡”等专项行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整治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寄递安全等领域问题,努力做到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遵循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溯源治理,针对预防性侵、安全生产等隐患,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件,回复采纳率100%,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充分运用“宣告送达+以案释法”的方式,向被监督部门送达检察建议,通过现场释法说理与多方监督同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力度和精准度,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三)以法治情怀优化检察服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525条,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完善《群众“最多访一次”材料提交指南》等10项便民措施,我院检务服务大厅被省检察院评为大厅整合标准化试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行异地阅卷、网上阅卷等措施,办理律师预约与代理167件次,接待异地阅卷13件次。打造滦检普法“大篷车”法治宣传品牌,集普法宣传、现场宣讲、法律咨询为一体,通过“九进”?,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系列活动60余次,相关做法被人民网、河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三、践行司法为民,坚持“如我在诉”,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坚守为民初心,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彰显检察亮色。

(一)落实落细民生司法保障。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82人,同比上升446.7%。有效维护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合法权益,结合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2件,帮助追讨“血汗钱”52万元,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织密食药安全网,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件,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子”。办理的督促整治保健品市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二)用心用情办理群众信访诉求。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均建立台账,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答复。严格落实“初访”检察长包案制度,检察长接访、联合接访16次,包案5件,全部办结并无重复访。以检察听证促进司法公正,组织公开听证、上门听证93件次,充分释法明理,解开群众“心结”。我院第二、第三检察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承德市“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

(三)尽职尽责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9人,办理的王某、冯某某强奸抗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全面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特殊保护制度,向相关部门制发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检察建议2件,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30余份。深化罪错未成年人干预措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附条件不起诉11人;推动办案和社会帮教深度融合,开展多元救助,经帮教8人重返校园。依托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次,覆盖1万余名师生,画好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同心圆,相关做法被《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刊发报道。

四、把牢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扎实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彰显检察本色。

(一)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11件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件,提出侦查活动监督意见16件,追捕4人,追诉6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意见9件,提出抗诉3件,均再审改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社区矫正监督意见29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19件、监管场所监督意见35件,力促日常监督落实落地。

(二)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突出精准监督理念,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违法监督,稳妥推进民事检察和解,常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其中,抗诉1件、建议再审1件,切实保护平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的平某某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践行穿透式监督④理念,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7件。持续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针对公共交通、不动产、婚姻登记、社会治安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23件,整改回复率100%。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罪案件线索5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⑤案件59件,府检联动共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件,行政机关均整改回复。与北京市密云区、承德市、丰宁县检察院构建京冀“两地四院”公益保护协作平台。加强跨区域长城保护协作,与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长城保护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长城“边界”保护难题。创新探索“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滦检护益”品牌正在参加省级公益诉讼品牌评选,“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已被列为入选单位推送省检察院。

(四)深化检察业务管理。建立完善内部衔接配合监督制约机制,部门间移送法律监督线索25件,均已成案。强化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充分发挥评价指标和案件评查的指挥棒作用,全年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41件,评查案件96件,召开评价指标研判会商会12次,引导和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定期晾晒律师代理检察案件情况,全员全面全时量化考核,入额班子成员办理案件177件,列席法院审委会5次。“一树二对三抓四精”提升案件质量工作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对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期限方面的监管事例,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监管案事例。

五、聚力强基固本,锤炼本领作风,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素能强检、从严治检一体推进,政治引领业务,严管厚爱结合,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中彰显检察底色。

(一)夯实政治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检视整改问题10个,制定完善5项制度,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防范各类舆情风险。坚持党建引领,“党建领航 检益护滦”党建品牌被县委评为“优秀党支部品牌”,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经验做法被《河北日报》、省检察院刊发推广。

(二)锚实素能建设。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题培训等活动457人次,2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工作人才库,20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整体素能显著提升,履职本领进一步增强。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⑥、公益诉讼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活动10余次,同堂培训50人次,借智借力,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树立以实绩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拔任用年轻干部5人,入额遴选检察官1人,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2项省级调研成果顺利结项,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刊发报道86篇次。

(三)抓实数字检察。积极推行数字检察战略,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转变。与市检察院联合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梳理发现违反交通领域“一超四罚”案件线索4件。探索“科技+检察”办案模式,建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启用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依托技术手段,为依法高效办案提供强有力支撑。办理的3件运用技术手段支持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四)严实纪律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学思想、转作风、见行动”主题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10余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45件,同比上升30.6%。努力营造廉洁文化氛围,14件作品在全省检察机关廉洁文化等书画摄影作品展中获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察民情·解民意·护民生 检察为民行”系列活动,主动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100余条,着力破解工作难题。我们自觉接受侦查、审判、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制约,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工作通报等多种形式,全面落实独立行使检察权与相互监督制约的法律规定。我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检察开放日、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活动7次、参加检察听证234人次,及时通报检察履职情况。

各位代表,2023年我院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优质发展,年度考核继续保持全市先进行列,目前正在申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仍需进一步实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的针对性和质效还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数字赋能监督、诉源治理的成效不够明显,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还有待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强化,人才结构优化和干警能力素养还有待提升。对于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〇二四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决策部署,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建设“生态强县、美丽滦平”提供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和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履职尽责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务实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实现治罪与治理的双重效果。坚持“两山”理念,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二是发挥职能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人民至上,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农民工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为民实事,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持续推动诉源治理、系统治理。

三是深耕远谋做实主责主业。持续强化监督意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守牢正义底线。做强民事检察,推进惩治虚假诉讼和民事和解工作,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做实行政检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刑双向衔接,提升协同治理效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通过类案监督、专项监督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高品质生活。

四是筑基强能锻造检察铁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强化素能提升,注重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检察权运行,深化警示教育,落实“三个规定”,彰显检察机关政治属性。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东风劲,重任千钧唯担当。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务求极致的精神,以九分落实的韧劲,守正创新、奋楫争先,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强县、美丽滦平”做出更大检察贡献。

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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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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