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晓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四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227件,同比上升12.5%。其中,刑事检察979件,民事检察30件,行政检察135件,公益诉讼检察83件。总体案件质量居于全市前列,7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一、忠诚履行服务大局职责使命,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
聚焦中心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切实推动检察工作与县域发展同频共振、聚力共促。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滦平建设,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1人,起诉451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犯罪,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暴力犯罪35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98人、金融领域犯罪2人,追赃挽损12万元。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03人,高质效办理涉缅北诈骗、偷越国(边)境案10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起诉涉恶犯罪4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办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7件,办理的白某某贷款诈骗、挪用资金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①,完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7项举措,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18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业经营人员犯罪案件,推进护企“啄木鸟”法律监督②、“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严厉惩治涉企腐败犯罪,办理虚开发票案5件、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案3件,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在县域重点企业设立“检企驿站”10家,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走访联系企业16次,收集意见建议18条,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3次。同时,开通我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检察护企”绿色通道,实现涉企业务“一站式”办理,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三)用心守护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青山绿水、守卫舌尖安全,深入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③,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为重点,统筹发力,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13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9件。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办案理念,与卫健等6部门会签《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持续落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机制,督促清除各类垃圾36吨,恢复林地、耕地12亩,整治矿山企业扬尘污染安全隐患24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17处,完善相关制度5项,我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四)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全年不批捕68人,不起诉122人。坚持法理情相统一,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超过90%;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诉前羁押率为22.07%;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醉驾等案件132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深入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④,推动26家养老机构完善相关制度,筑牢养老机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办理的督促整治养老机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更加注重诉源治理,制发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安全生产等方面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公开听证与宣告送达结合、现场释法明理与多方监管同步,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持续擦亮滦检普法“大篷车”法治宣传品牌,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系列活动52次,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积极践行人民至上发展理念,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坚持为民司法,干实事、求实效,倾心守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如我在诉为民纾困解难。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⑤,围绕民生热点、群众关切问题,充分履职,强化司法保障,“四个一”提升民生保障温度的做法被河北日报刊发报道。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等行动,办理侵犯妇女、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犯罪案46件,支持起诉10件,助力追讨欠薪28万元。做优司法救助,为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17名被害人及家属发放救助金10.1万元,解燃眉之急,助力兜实民生底线。与承德市院、北京市院和怀柔区院联合办理曲某某司法救助案,搭建跨区域多元救助平台,取得良好效果,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止争。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开展清理重复信访案件或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5件次,检察长接访、联合接访20次,包案8件,做到规范答复、全部办结,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4件。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做到“应听尽听”,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99次,做到解“法结”化“心结”。牢固树立在检察办案各环节促进调解、化解矛盾的理念,为2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挽回直接损失60余万元。
(三)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7人,办理的聂某某等人性侵未成年人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部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矫治,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制定《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协作配合机制》,家庭教育指导23次,规劝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回归家庭31人;协同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将12名多次违法犯罪且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形成有效震慑;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5份,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文身、违规回收、右美沙芬滥用治理专项行动,督促10家商户进行整改。依托“滦检守未”未检品牌建设,推进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特殊保护制度落实,夯实“六大保护”,携手教体、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三、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价值
聚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一)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7件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提出侦查活动监督意见18件,追诉8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意见10件,提出抗诉3件,已再审改判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社区矫正监督意见9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5件、监管场所监督意见27件,助力执行规范化。
(二)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建议再审2件。成立支持起诉服务中心,与市场监管等7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运用“2+7+1”模式做实民事支持起诉2.0版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件。深化“府检联动”⑥,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3件,同比上升91.5%,办理的婚姻登记行政行为监督案,督促撤销了存续15年的虚假婚姻,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捍卫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2件,行政机关均整改回复。联合县政协出台《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落实与县人大及33个部门(乡镇)建立的联动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人大政协监督、行政执法、属地管理与检察监督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推动“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走深走实,聚力治理耕地“白色污染”,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治理地膜污染30处,处置废弃地膜6.9吨。坚持以诉促改,助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办理的督促保护新石器时代古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四)深化数字检察。打造“科技+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主动接入全省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协同率达到94.08%;依托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数智平台核办线索157件,立案16件,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报道。聚焦“数据+业务”深度融合,使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案件11件,推动解决类案监督、深层次监督等问题。运用无人机、智能算法、快检设备等科技手段,助力线索排查和证据收集,办理的“无人机+快速检测”支持督促整治矿山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技术支持典型案例。
四、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
聚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坚持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厚植检察根基。
(一)政治强检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各类专题学习10次,筑牢党性忠诚,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强业务,“党建赋能 滦检守未”党支部品牌被县委评为“优秀党支部品牌”,“党建领航检益护滦在山河田野间践行初心使命”事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二)素能提升不停歇。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专业训练180人次,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公益诉讼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活动10次,同堂培训80人次,4名干警入选省级人才库,队伍专业素质不断增强。树立以实绩选人用人导向,提拔年轻干部1人,晋升检察官、警长2人,新招录干警5人,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2项省级调研成果顺利结项,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刊发报道34篇次。
(三)从严治检不手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开展警示教育9次,切实增强拒腐防变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开展党员干部队伍“十六类”不良作风集中整治、狠刹违规吃喝歪风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逢问必录成为常态,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45件,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和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改、深入改,切实以整改成效促工作提升。
(四)抓实改革不松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7件。压实办案责任,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32件。加强案件流程监控、质量监管,深化数据分析研判,推动均衡办案,刑事诉讼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缩短5天,上级院抽查评查案件23件,合格率为100%,办案质效显著提升。推行“互联网+邮寄+现场”三维模式接待律师阅卷153人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4人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高标准办结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3件。主动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建议,着力破解工作难题。我们主动接受监察、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履职监督,通过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协同平台等多种形式,全面落实独立行使检察权与相互监督制约的法律规定。我们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广度,先后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网络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230余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各项活动,及时通报检察履职情况,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4年我院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优质发展,56项创新亮点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19人次。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工作的每一分进步都是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及关心帮助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不够,为民司法、解决矛盾的举措不多不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需要加强;队伍履职本领、能力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〇二五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全面助力滦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保障县域长治久安,着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惩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助力企业发展,做实保驾护航,构建定制化、全覆盖检察服务矩阵,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两山”理念,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提升司法保护工作成效,着力守护天蓝地绿水秀的生态环境。
二是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紧盯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细化实化检察服务举措。聚焦食药安全、养老救济、电信网络等领域,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综合运用精准打击、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措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做实检调对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信访案件。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以检察综合履职促“六大保护”走深走实。
三是以更强担当提升监督实效。严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做优刑事检察,全面提升批捕、起诉工作质效;做强民事检察,增强诉讼监督能力水平;做好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准确把握可诉性标准,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方位推进数字检察,不断拓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场景,让法律监督更有力有效。
四是以更大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抓党建与抓业务融合,努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三个规定”执行,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折不扣做好巡察问题整改,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各位代表,行而不辍,履践致远。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以高质效履职扛实新时代检察使命,为全面开创建设“生态强县、美丽滦平”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