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88.14万元,本年支出1049.5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56万元。
2016年度总收入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59.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收入增加37.9万元,分别增加17.2%和3,6 %。2016年度总支出1049.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56万元。支出较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4.6万元,同比增加0.44%。
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和两贴标准,增发公车改革补助,从而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滦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6.77万元,比上年减少48.23万元,同比下降50.77%。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7万元,同比减少26.86万元,同比下降37.5%。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77万元,同比下降37.5%。(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同比下降91.45%。(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我院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分别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7辆,车辆运行费相对减少,修改完善了本院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车辆保有12辆。
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公务接待20批次,100人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38万元,比2015年减少89.62万元,降低44.59 %。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各项费用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或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根据《新预算法》和全省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工作安排布署,积极开展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工作,广泛宣传绩效预算改革的目的、要求和意义,并按照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完成了2017年绩效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在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