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与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等内容开展“检察蓝助力3·15 普法宣传护民生”专题宣传活动。
“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是干什么的?”“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遭到拒绝怎么办?”“外卖平台订的东西吃坏肚子管不管?”活动中检察干警和群众通过沟通交流,了解到群众反映的关心事、烦心事,并通过讲解宣传册的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一起为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养老诈骗、电信诈骗、如何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群众分发放宣传册200余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
消费者权益日不止“3·15”而在每一天。今后,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加有保障、更加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