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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办理非法狩猎案件 助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时间:2022-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自然环境持续好转,野生动物资源逐渐增多,很多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对农作物造成危害,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不断增多,滦平县人民检察院两年来共办理非法狩猎案件20件。

在近年来办理的案件中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惯犯或累犯所占比例较少。狩猎的兽类和鸟类数量大,对其物种存在一定危害,被猎杀的兽类主要有野猪、狗獾、松鼠等几种物种,鸟类主要有山斑鸠、云雀、喜鹊等几种鸟类,每次被捕杀数量由数只到几十只不等。

针对以上办理的非法狩猎案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助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一是用好检察建议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激活野生动物保护机制,依法及时督促监管部门严格履职,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狩猎案件的发生。二是严格审查案件。对重点案件,该院案件承办人及时到案发现场查看核实证据,对遗漏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案件移送法院后建议相关部门组织村民旁听庭审,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加大普法宣传。联合法院、公安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重点针对普法宣传力度较为薄弱的乡镇、农村进行普法宣传,做好以案释法,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知法守法,树立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理念。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下一步,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通过强监督、广宣传、强配合等方式,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守护生态安全,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


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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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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